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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老年维权工作交流材料】烫金机

2022-07-11 20:25:20  黑白娱乐网

市法院老年维权工作交流材料“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维持和发扬这种美德既要靠道德约束,又需要法治力量支撑。近年来,**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和强调审判工作中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组织审气动球阀判人员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将涉老案件审理纳入工作重点,增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老年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8年1月至9月,**法院共受理老年人案件74件。涉及赡养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类型扫描仪。其中,赡养纠纷案件15件,调解和撤诉10件,判决5件,调撤率达66%。

一、成立组织,建章立制。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制定《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职责任务,从制度上规范老年人维权工作。我院设立了两个维护老年人权益合议庭,分别设在柘皋法庭和民一庭,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一定生活阅历,富有耐心和责任心的审判人员审理涉老案件。并从村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中选任一批有群众基础、有责任心、有调解能力的陪审员,充实涉老案件审判队伍。

二、开辟涉老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三尽快”。对于涉及老年维权案件专门开辟绿色通道,组建涉老案件合议庭,对案件做到“尽快立案、尽快审结、尽快执行”,确保老年人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司法救济。

1、丰富便民举措,做到快速立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老年维权绿色通道”,立案大厅内设专人负责老年维权立案与信访工作,对行动有障碍、交通不方便、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和接受口诉等快速立案制度,为老年人维权提供便利。对于生活困难的老年当事人,尤其是赡养案件,实行诉讼费减、免制度。

2、注重调判结合,做到快速审理。本院审理的一起赡养案件,原告王某,女,现年80岁,育有二子二女,子女均已成家立户。

2018年以前,老人一直由其两个儿子轮流赡养。但2018年起老人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要求入住养老院。大儿子不同意并拒绝支付医疗费及赡养费,两个女儿由于经济困难也多番推脱,由此引发老人的赡养纠纷问题。承办人先后多次给几位子女做思想工作,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发挥当事人亲友、人民陪审员、村干部等在案件处理中的“桥梁”作用。合力做通微型轴承老年人子女的思想工作,最终四位子女承诺每月支付老人800院赡养费。

3、加强案后跟踪,做到快速执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涉老案件纳入到涉民生案件中集中优先执行,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必要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其履行义务,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兑现。对于申请人是老年人的案件,执行不到位的,针对老年人生活实际情况,利用法院执行救助资金给予救助。

三、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形成长效机制。

1、积极建立老年人维权“诉调对接”机制。在涉老案件的审理中,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主动邀请人民调解手机回收员、人民陪审员、社区(村委会)干部等参与调解,力争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2、注重发挥涉老典型案例示范作用,通过选取部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作为突破口,邀请社区居民或村民参加案件旁听,就地开展调节、审理,达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典型示范效应。

3、加强老年维权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发放法官服务联系卡、法制宣传册、在媒体上以案说法等方式,积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等法律知识,营造敬老助老社会氛围。

老年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是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我院将坚持完善各项老年法律维权政策措施,推动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全面提升维权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好老年人广泛关注和亟待解决的财产、赡养、婚姻、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问题,努力开创我市老年法律维权工作新局面,提升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不断增强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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